坎卦(坎為水)第 29 卦 —— 卦辭、六爻爻辭、朱熹與程頤注解

坎卦(又稱坎為水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29 卦,上卦為、下卦為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
第 29 卦 坎(坎為水)
上卦(外卦)坎 · 下卦(內卦)坎

卦辭

習坎。有孚,維心亨。行有尚。
彖曰:習坎,重險也。水流而不盈,行險而不失其信。維心亨,乃以剛中也。行有尚,往有功也。天險不可升也,地險山川丘陵也,王公設險以守其國,險之時用大矣哉!
象曰:水洊至,習坎。君子以常德行,習教事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習,重習也。坎,險陷也。其象為水,陽陷陰中,外虛而中實也。此卦上下皆坎,是為重險,中實為有孚心亨之象,以是而行,必有功矣。故其占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陽實在中,為中有孚信。維心亨,維其心誠一,故能亨通。至誠可以通金石,蹈水火,何險難之不可亨也。行有尚,謂以誠一而行,則能出險,有可嘉尚,謂有功也。不行則常在險中矣。

六爻

初六

習坎,入於坎窞。凶。
象曰:習坎入坎,失道凶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窞,徒坎、陵感二反。以陰柔居重險之下,其陷益深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初以陰柔居坎險之下,柔弱无援而處不得當,非能出乎險也。唯益陷於深險耳。窞,坎中之陷處,已在習坎中,更入坎窞,其凶可知。

九二

坎有險,求小得。
象曰:求小得,未出中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處重險之中,未能自出,故為有險之象。然剛而得中,故其占可以求小得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二當坎險之時,陷上下二陰之中,乃至險之地,是有險也。然其剛中之才,雖未能出乎險中,亦可小自濟,不至如初,益陷入于深險,是所求小得也。君子處險難而自能保者,剛中而已。剛則才足自衛,中則動不失宜。

六三

來之坎坎,險且枕,入於坎窞,勿用。
象曰:來之坎坎,終无功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枕,針甚反。以陰柔不中正,而履重險之間,來往皆險。前險而後枕,其陷益深,不可用也。故其象占如此。枕,倚著未安之意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六三在坎陷之時,以陰柔而居不中正,其處不善,進退與居皆不可者也。來下則入于險之中,之上則重險也。退來與進之皆險,故云來之坎坎。既進退皆險,而居亦險。枕謂支倚。居險而支倚以處,不安之甚也。所處如此,唯益入於深險耳。故云:入于坎窞。如三所處之道,不可用也,故戒勿用。

六四

樽酒簋貳,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象曰: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簋,音軌。缶,俯九反。晁氏云:先儒讀「樽酒簋」為一句,「貳用缶」為一句。今從之。貳,益之也。《周禮》:「大祭三貳」,《弟子職》:「左執虛豆,右執挾匕,周旋而貳」是也。九五尊位,六四近之,在險之時,剛柔相際,故有但用薄禮,益以誠心,進結自牖之象。牖非所由之正,而室之所以受明也。始雖艱阻,終得无咎,故其占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六四陰柔而下无助,非能濟天下之險者。以其在高位,故言為臣。處險之大臣,當險難之時,唯至誠見信於君,其交固而不可間,又能開明君心,則可保无咎矣。夫欲上之篤信,唯當盡其質實而已。多儀而尚飾,莫如燕享之禮,故以燕享喻之,言當不尚浮飾,唯以質實所用。一樽之酒,二簋之食,復以瓦缶為器,質之至也。其質實如此,又須納約自牖。納約謂進結於君之道。牖開通之義。室之暗也,故設牖所以通明。自牖,言自通明之處,以況君心所明處。詩云:天之牖民,如壎如篪。毛公訓牖為道,亦開通之謂。人臣以忠信善道結於君心,必自其所明處,乃能入也。人心有所蔽,有所通。所蔽者暗處也,所通者明處也,當就其明處而告之,求信則易也。故云:納約自牖,能如是則雖艱險之時,終得无咎也。且如君心,蔽於荒樂,唯其蔽也。故爾雖力詆其荒樂之非,如其不省,何必於所不蔽之事,推而及之則能悟其心矣。自古能諫其君者,未有不因其所明者也。故訐直強勁者,率多取忤而溫厚明辯者,其說多行且如漢祖愛戚姬將易太子,是其所蔽也,群臣爭之者眾矣,嫡庶之義,長幼之序,非不明也,如其蔽而不察,何四老者高祖素知其賢而重之,此其不蔽之明心也,故因其所明而及其事則悟之如反手,且四老人之力孰與,張良群公卿及天下之士,其言之切,孰與周昌叔孫通,然而不從彼而從此者ˊ,由攻其蔽與,就其明之畢耳。又如趙王,太后愛其少子,長安君不肯使質於齊,此其蔽於私愛也。大臣諫之雖強,既曰蔽矣,其能聽乎,愛其子而欲使之長久富貴者,其心之所明也,故左師觸龍因其明而導之以長久之計,故其聽也如響,非惟告於君者,如此為教者亦然。夫教必就人之所長,所長者心之所明也,從其心之所明而入,然後推及其餘。孟子所謂成德達才是也。

九五

坎不盈,祗既平。无咎。
象曰:坎不盈,中未大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九五,雖在坎中,然以陽剛中正居尊位,而時亦將出矣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九五在坎之中,是不盈也。盈則平而出矣。祗宜音柢,抵也。復卦云:元祗悔,必抵於已平則无咎,既曰不盈,則時未平而尚在險中,未得无咎也,以九五剛中之才居尊位,宜可以濟於險,然下无助也。二陷於險中,未能出餘,皆陰柔无濟險之才,人君雖才,安能獨濟天下之險,居君位而不能致天下,出於險則為有咎,比祗既平乃得无咎。

上六

係用徽纆,寘於叢棘,三歲不得,凶。
象曰:上六失道,凶三歲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纆,音墨。寘,音置。以陰柔居險極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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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 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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