蒙卦(又稱山水蒙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4 卦,上卦為艮、下卦為坎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卦辭
蒙。亨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。初筮告,再三瀆,瀆則不告。利貞。
彖曰:蒙,山下有險,險而止,蒙。蒙亨,以亨行,時中也。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,志應也。初筮告,以剛中也。再三瀆,瀆則不告,瀆蒙也。蒙以養正,聖功也。
象曰:山下出泉,蒙。君子以果行育德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告,音谷。三,息暫反。瀆,音獨。艮,亦三畫卦之名。一陽止於二陰之上,故其德為止,其象為山。蒙,昧也,物生之初,蒙昧未明也。其卦以坎遇艮,山下有險,蒙之地也,內險外止,蒙之意也。故其名為蒙。亨以下,占辭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蒙有開發之理,亨之義也。卦才時中,乃致亨之道。六五為蒙之主,而九二發蒙者也。我謂二也,二非蒙主。五既順巽於二,二乃發蒙者也,故主二而言「匪我求童蒙,童蒙求我」。五居尊位,有柔順之德,而方在童蒙,與二為正應,而中德又同,能用二之道,以發其蒙也。二以剛中之德在下為君所信嚮,當以道自守,待君至誠,求已而後應之,則能用其道,匪我求於童蒙,乃童蒙來求於我也。筮,占決也。初筮告,謂至誠一意以求已則告之,再三則瀆慢矣,故不告也。發蒙之道,利以貞正,又二雖剛中,然居陰,故宜有戒。
六爻
初六
發蒙,利用刑人,用說桎梏。以往,吝。
象曰:利用刑人,以正法也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說,吐活反。桎,音質。梏,古毒反。以陰居下,蒙之甚也。占者遇此,當發其蒙。然發之之道,當痛懲而暫舍之,以觀其後。若遂往而不舍,則致羞吝矣。戒占者當如是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初以陰暗居下,下民之蒙也。爻言發之之道,發下民之蒙,當明刑禁以示之,使之知畏,然後從而教導之,自古聖王為治,設刑罰以齊其眾,明教化以善其俗,刑罰立而後教化行,雖聖人尚德而不尚刑,未嘗偏廢也,故為政之始,立法居先,治蒙之初,威之以刑者,所以說去其昏蒙之桎梏。桎梏謂拘束也,不去其昏蒙之桎梏,則善教无由而入,既以刑禁率之,雖使心未能喻,亦當畏威以從,不敢肆其昏蒙之欲,然後漸能知善道而革其非心,則可以移風易俗矣。苟專用刑以為治,則蒙雖畏而終不能發,苟免而无恥,治化不可得而成矣。故以往則可吝。
九二
包蒙,吉。納婦吉。子克家。
象曰:子克家,剛柔接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九二以陽剛為內卦之主,統治群陰,當發蒙之任者。然所治既廣,物性不齊,不可一概取必。而爻之德剛而不過,為能有所包容之象。又以陽受陰,為納婦之象。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,為子克家之象。故占者有其德而當其事,則如是而吉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包,含容也。二居蒙之世,有剛明之才,而與六五之君相應,中德又同,當時之任者也,必廣其含容,哀矜昏愚,則能發天下之蒙,成治蒙之功,其道廣,其施博,如是則吉也。卦唯二陽爻,上九剛而過,唯九二有剛中之德而應於五,用於時而獨明者也,苟恃其明,專於自任,則其德不弘,故雖婦人之柔闇,尚當納其所善,則其明廣矣。又以諸爻皆陰,故云婦。堯舜之聖,天下所莫及也,尚曰清問下民,取人為善也。二能包納則克濟其君之事,猶子能治其家也。五既陰柔,故發蒙之功皆在於二,以家言之,五父也,二子也,二能主蒙之功,乃人子克治其家也。
六三
勿用取女;見金夫,不有躬。无攸利。
象曰:勿用取女,行不順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取,七具反。六三陰柔,不中不正,女之見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。占者遇之,則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,无所利矣。金夫,蓋以金賂己而挑之,若魯秋胡之為者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三以陰柔處蒙闇,不中不正女之妄動者也,正應在上,不能遠從,近見九二,為羣蒙所歸,得時之盛,故捨其正應而從之,是女之見金夫也。女之從人,當由正禮,乃見人之多金,說而從之,不能保有其身者也,无所往而利矣。
六四
困蒙,吝。
象曰:困蒙之吝,獨遠實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六五
童蒙,吉。
象曰:童蒙之吉,順以巽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上九
擊蒙。不利為寇,利禦寇。
象曰:利用禦寇,上下順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以剛居上,治蒙過剛,故為擊蒙之象。然取必太過,攻治太深,則必反為之害。惟捍其外,誘以全其真純,則雖過於嚴密,乃為得宜。故戒占者如此。凡事皆然,不止為誨人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
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「本書未注此條」表示該書原本就沒有為這一條作注,並非本站遺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