巽卦(又稱巽為風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57 卦,上卦為巽、下卦為巽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卦辭
巽。小亨。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彖曰:重巽以申命,剛巽乎中正而志行。柔皆順乎剛,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。
象曰:隨風,巽。君子以申命行事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巽,入也。一陰伏於二陽之下,其性能巽以入也,其象為風,亦取入義。陰為主,故其占為小亨;以陰從陽,故又利有所往。然必知所從,乃得其正,故又曰利見大人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卦之才,可以小亨,利有攸往,利見大人也。巽與兌,皆剛中正。巽說義,亦相類,而兌則亨,巽乃小亨者,兌陽之為也,巽陰之為也。兌柔在外,用柔也;巽柔在內,性柔也。巽之亨,所以小也。
六爻
初六
進退,利武人之貞。
象曰:進退,志疑也。利武人之貞,志治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初以陰居下,為巽之主,卑巽之過,故為進退不果之象。若以武人之貞處之,則有以濟其所不及,而得所宜矣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六以陰柔居卑,巽而不中,處最下而承剛,過於卑巽者也。陰柔之人,卑巽太過,則志意恐畏而不安,或進或退,不知所從。其所利在武人之貞。若能用武人剛貞之志,則為宜也。勉為剛貞,則无過卑恐畏之失矣。
九二
巽在床下,用史巫紛若,吉,无咎。
象曰:紛若之吉,得中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二以陽處陰而居下,有不安之意。然當巽之時,不厭其卑,而二又居中,不至已甚,故其占為能過於巽,而丁寧煩悉其辭,以自道達,則可以吉而无咎,亦竭誠意以祭祀之吉占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二居巽時,以陽處陰而在下,過於巽者也。床,人之所安,巽在床下,是過於巽所安矣。人之過於卑巽,非恐怯則陷說,皆非正也。二實剛中,雖巽體而居柔,為過於巽,非有邪心也。恭巽之過,雖非正禮,可以遠恥辱,絕怨咎,亦吉道也。史巫者,通誠意於神明者也。紛若,多也。苟至誠,安於謙,巽能使通其誠意者,多則吉而无咎,謂其誠足以動人也。人不察其誠意,則以過巽,為諂矣。
九三
頻巽,吝。
象曰:頻巽之吝,志窮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六四
悔亡,田獲三品。
象曰:田獲三品,有功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陰柔无應,承乘皆剛,宜有悔也。而以陰居陰,處上之下,故得悔亡,而又為卜田之吉占也。三品者,一為乾豆,一為賓客,一以充庖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陰柔无援,而承乘皆剛,宜有悔也。而四以陰居陰,得巽之正。在上體之下,居上而能下也。居上之下,巽於上也。以巽臨下,巽於下也。善處如此,故得悔亡,所以得悔亡,以如田之獲三品也。獲三品及於上下也。田獵之獲,分三品:一為乾豆,一供賓客與充庖,一頒徒御。四能巽於上下之陽,如田之獲三品,謂遍及上下也。四之地,本有悔,以處之至善,故悔亡,而復有功天下之事,苟善處則悔,或可以為功也。
九五
貞吉,悔亡,无不利。无初有終,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。
象曰:九五之吉,位正中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先,西薦反。後,胡豆反。九五,剛健中正,而居巽體,故有悔,以有貞而吉也,故得亡其悔而无不利。有悔,是无初也,亡之,是有終也。庚,更也,事之變也。先庚三日,丁也,後庚三日,癸也。丁,所以丁甯於其變之前,癸,所以揆度於其變之後。有所變更而得此占者,如是則吉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五居尊位,為巽之主,命令之所出也。處得中正,盡巽之善。然巽者,柔順之道,所利在貞,非五之不足,在巽當戒也。既貞則吉而悔亡,无所不利。貞,正中也,處巽出令,皆以中正為吉,柔巽而不貞,則有悔,安能无所不利也。命令之出,有所變更也。无初,始未善也。有終,更之使善也。若己善,則何用命也,何用更也。先庚三日,後庚三日,吉,出命更改之道,當如是也。甲者事之端也,庚者變更之始也。十干,戊已為中,過中則變,故謂之庚,事之改,更當原始要終,如先甲後甲之義,如是則吉也。解在蠱卦。
上九
巽在床下,喪其資斧,貞凶。
象曰:巽在床下,上窮也。喪其資斧,正乎凶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喪,息浪反。下同。巽在床下,過於巽者也。喪其資斧,失所以斷也。如是,則雖貞亦凶矣。居巽之極,失其陽剛之德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床,人所安也。在床下,過所安之義也。九居巽之極,過於巽者也,資所有也,斧以斷也。陽剛本有斷,以過巽,而失其剛,斷失其所有,喪資斧也。居上而過巽,至於自失在正道,為凶也。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
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「本書未注此條」表示該書原本就沒有為這一條作注,並非本站遺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