履卦(又稱天澤履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10 卦,上卦為乾、下卦為兌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卦辭
履。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
彖曰:履,柔履剛也。說而應乎乾,是以履虎尾,不咥人,亨。剛中正,履帝位而不疚,光明也。
象曰:上天下澤,履。君子以辯上下,定民志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咥,直結反。兌,亦三畫卦之名。一陰見於二陽之上,故其德為說,其象為澤。履,有所躡而進之義也。以兌遇乾,和說以躡剛強之後,有履虎尾而不見傷之象,故其卦為履,而占如是也。人能如是,則處危而不傷矣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履,人所履之道也。天在上而澤處下,以柔履藉於剛,上下各得其義,事之至順,理之至當也。人之履行如此,雖履至危之地,亦无所害,故履虎尾而不見咥嚙,所以能亨也。
六爻
初九
素履,往无咎。
象曰:素履之往,獨行願也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以陽在下,居履之初,未為物遷,率其素履者也。占者如是,則往而无咎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履不處者,行之義。初處至下,素在下者也,而陽剛之才可以上進,若安其卑下之素而往,則无咎矣。夫人不能自安於貧賤之素,則其進也乃貪躁,而動求去乎貧賤耳,非欲有為也。既得其進,驕溢必矣,故往則有咎。賢者則安履其素其處也,樂其進也,將有為也。故得其進則有為,而无不善,乃守其素履者也。
九二
履道坦坦,幽人貞吉。
象曰:幽人貞吉,中不自亂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剛中在下,无應於上,故為履道平坦,幽獨守貞之象。幽人履道而遇其占,則貞而吉矣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九二居柔,寬裕得中,其所履坦坦然,平易之道也。雖所履得坦,易之道亦必幽靜安恬之人處之,則能貞固而吉也。九二陽,志上,進故有幽人之戒。
六三
眇能視,跛能履。履虎尾,咥人,凶。武人為於大君。
象曰:眇能視,不足以有明也。跛能履,不足以與行也。咥人之凶,位不當也。武人為於大君,志剛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跛,波我反。六三不中不正,柔而志剛,以此履乾,必見傷害,故其象如此,而占者凶。又為剛武之人,得志而肆暴之象,如秦政、項籍,豈能久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三以陰居陽,志欲剛而體本陰柔,安能堅其所履?故如盲眇之視,其見不明;跛躄之履,其行不遠。才既不足,而又處不得中,履非其正。以柔而務剛,其履如此,是履於危地,故曰「履虎尾」,以不善履,履危地必及禍患,故曰「咥人,凶」。武人為于大君,如武暴之人,而居人上,肆其躁率而已,非能順履而遠到也。不中正而志剛,乃為羣陽所與,是以剛躁蹈危而得凶也。
九四
履虎尾,愬愬,終吉。
象曰:愬愬終吉,志行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愬,山革反,音色。九四亦以不中不正,履九五之剛。然以剛居柔,故能戒懼而得終吉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九四陽剛而乾體,雖居四,剛勝者也。在近君多懼之地,无相得之義,五復剛決之過,故為履虎尾。愬愬,長懼之貌,若能畏懼,則當終吉。蓋九雖剛而志柔,四雖近而不處,故能兢慎畏懼,則終免於危而獲吉也。
九五
夬履,貞厲。
象曰:夬履貞厲。位正當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夬,古快反。九五以剛中正履帝位,而下以兌說應之,凡事必行,无所疑礙。故其象為夬決其履,雖使得正,亦危道也。故其占為雖正而危,為戒深矣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夬,剛決也。五以陽剛乾體居至尊之位,任其剛決而行者也。如此則雖得正,猶危厲也。古之聖人,居天下之尊,明足以照,剛足以決,勢足以專,然而未嘗不盡天下之議,雖芻蕘之微必取,乃其所以為聖也,履帝位而光明者也。若自任剛明,決行不顧,雖使得正,亦危道也。可固守乎?有剛明之才,苟專自任,猶為危道,況剛明不足者乎?《易》中云「貞厲」,義各不同,隨卦可見。
上九
視履考祥,其旋元吉。
象曰:元吉在上,大有慶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視履之終,以考其祥,周旋无虧,則得元吉。占者禍福,視其所履而未定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上處履之終,於其終,視其所履行,以考其善惡禍福。若其旋,則善且吉也。旋謂周旋完備,无不至也。人之所履,考視其終,若終始周完无疚,善之至也,是以元吉。人之吉凶,係其所履善惡之多寡,吉凶之小大也。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
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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