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孚卦(又稱風澤中孚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61 卦,上卦為巽、下卦為兌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卦辭
中孚。豚魚,吉,利涉大川,利貞。
彖曰:中孚,柔在內而剛得中。說而巽,孚,乃化邦也。豚魚吉,信及豚魚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舟虛也。中孚以利貞,乃應乎天也。
象曰:澤上有風,中孚。君子以議獄緩死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孚,信也。為卦二陰在內,四陽在外,而二五之陽,皆得其中。以一卦言之為中虛,以二體言之為中實,皆孚信之象也。又,下說以應上,上巽以順下,亦為孚義。豚魚,无知之物。又,木在澤上,外實內虛,皆舟楫之象。至信可感豚魚,涉險難,而不可以失其貞。故占者能致豚魚之應,則吉而利涉大川,又必利於貞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豚躁,魚冥,物之難感者也。孚信能感於豚魚,則无不至矣,所以吉也。忠信,可以蹈水火,況涉川乎!守信之道,在乎堅正,故利於貞也。
六爻
初九
虞吉,有它不燕。
象曰:初九虞吉,志未變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他,湯何反。當中孚之初,上應六四,能度其可信而信之,則吉。復有他焉,則失其所以度之之正,而不得其所安矣。戒占者之辭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九當中孚之初,故戒在審其所信。虞,度也,度其可信,而後從也。雖有至信,苦不得其所,則有悔咎。故虞度而後信,則吉也。既得所信,則當誠,一若有他,則不得其燕安矣。燕,安裕也。有他志,不定也。人志不定,則惑而不安。初與四為正應,四巽體而居正,无不善也。爻以謀始之義大,故不取相應之義。若用應,則非虞也。
九二
鳴鶴在陰,其子和之。我有好爵,吾與爾靡之。
象曰:其子和之,中心願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和,胡臥反。靡,亡池反。九二,中孚之實,而九五亦以中孚之實應之,故有鶴鳴子和,我爵爾靡之象。鶴在陰,謂九居二。好爵,謂得中。靡與縻同。言懿德人之所好,故好爵雖我之所獨有,而彼亦係戀之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二剛實,中孚之至者也。孚至,則能感通。鶴鳴於幽隱之處,不聞也。而 其子相應,和中心之願相通也。好爵,我有而彼亦繫慕說。好爵之意,同 也。有孚於中,物无不應,誠同故也。至誠,无遠近幽深之間,故繫辭云: 善,則千里之外應之;不善,則千里之外違之。言誠,通也。至誠,感通 之理,知道者為能識之。
六三
得敵,或鼓或罷,或泣或歌。
象曰:或鼓或罷,位不當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敵,謂上九,信之窮者。六三,陰柔不中正,以居說極,而與之為應,故不能自主。而其象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敵,對敵也,謂所交孚者,正應上九是也。三四皆以虛中,為成孚之主。然所處則異:四得位居正,故亡匹以從上。三不中失正,故得敵以累志,以柔說之質,既有所繫,唯所信是從,或鼓張,或罷廢,或悲泣,或 歌樂,動習憂樂,皆繫乎所信也。唯繫所信,故未知吉凶。然非明達君 子之所為也。
六四
月幾望,馬匹亡,无咎。
象曰:馬匹亡,絕類上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幾,音機。望,无方反。六四,居陰得正,位近於君,為月幾望之象。馬匹,謂初與己為匹,四乃絕之,而上以信於五,故為馬匹亡之象。占者如是,則无咎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四為成孚之主,居近君之位,處得其正,而上信之至,當孚之任者也。如月之幾望,盛之至也。已望,則敵矣。臣而敵君,禍敗必至,故以幾望為至盛。馬匹亡。四與初為正應。匹也,古者駕車用四馬,不能備純色則兩服*兩驂* 各一色,又小大必相稱,故兩馬為匹,謂對也。馬者,行物也。初上應四,而四亦進從五,皆上行,故以馬為象。孚道在一,四既從五,若復下繫於初,則不一而害於孚,為有咎矣。故馬匹亡,則无咎也。上從五而不繫於初,是亡其匹也。繫初則不進,不能成孚之功也。
九五
有孚攣如,无咎。
象曰:有孚攣如,位正當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攣,力圓反。九五,剛健中正,中孚之實,而居尊位,為孚之主者也。下應九二,與之同德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五居君位,人君之道當以至誠感通天下,使天下之心信之,固結如拘攣,然則為无咎也。人君之孚,不能使天下固結如是,則億兆之心安能保其不離乎。
上九
翰音登於天,貞凶。
象曰:翰音登於天,何可長也?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居信之極,而不知變,雖得其貞,亦凶道也。故其象占如此。雞曰翰音,乃巽之象。居巽之極,為登于天。雞非登天之物,而欲登天,信非所信,而不知變,亦猶是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翰音者,音飛而實不從。處信之終,信終則衰。忠篤內喪,華美外颺*, 故云翰音登天,正亦滅矣。陽性上進,風體飛颺。九居中孚之時,處於最 上。孚於上進,而不知止者也,其極至於羽翰之音,登聞於天,貞固於此而不知變,凶可知矣。夫子曰:「好信,不好學,其蔽也賊。」 固守而不通,之謂也。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
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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