益卦(又稱風雷益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42 卦,上卦為巽、下卦為震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卦辭
益。利有攸往,利涉大川。
彖曰:益,損上益下,民說无疆,自上下下,其道大光。利有攸往,中正有慶。利涉大川,木道乃行。益動而巽,日進无疆。天施地生,其益无方。凡益之道,與時偕行。
象曰:風雷,益。君子以見善則遷,有過則改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益,增益也。為卦損上卦初畫之陽,益下卦初畫之陰,自上卦而下於下卦之下,故為益。卦之九五、六二,皆得中正。下震上巽,皆木之象,故其占利有所往,而利涉大川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益者,益於天下之道也,故利有攸往。益之道,可以濟險難,利涉大川也。
六爻
初九
利用為大作,元吉,无咎。
象曰:元吉无咎,下不厚事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初雖居下,然當益下之時,受上之益者也,不可徒然无所報效。故利用為大作,必元吉,然後得无咎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初九,震動之主,剛陽之盛也。居益之時,其才足以益物,雖居至下,而上有六四之大臣應於己。四巽順之主,上能巽於君,下能順於賢才也。在下者不能有為也,得在上者應從之,則宜以其道輔於上,作大益天下之事,利用為大作也。居下而得上之用,以行其志,必須所為大善而吉,則无過咎。不能元吉,則不唯在己有咎,乃累乎上,為上之咎也。在至下而當大任,小善不足以稱也,故必元吉然後得无咎。
六二
或益之十朋之龜,弗克違。永貞吉,王用享於帝,吉。
象曰:或益之,自外來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六二,當益下之時,虛中處下,故其象占與損六五同。然爻位皆陰,故以永貞為戒。以其居下而受上之益,故又為卜郊之吉占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六二處中正而體柔順,有虛中之象。人處中正之道,虛其中以求益,而能順從天下,孰不願告而益之。孟子曰:夫茍好善,則四海之內皆將輕千里而來,告之以善。夫滿則不受,虛則來物,理自然也。故或有可益之事,則眾朋助而益之。十者,眾辭。眾人所是,理之至當也。龜者,占吉凶、辨是非之物,言其至是,龜不能違也。永貞吉,就六二之才而言,二中正虛中,能得眾人之益者也,然而質本陰柔,故戒在常永貞固則吉也。求益之道,非永貞則安能守也。損之六五,十朋之則元吉者,蓋居尊自損,應下之剛,以柔而居剛,柔為虛,受剛為固守,求益之至善,故元吉也。六二虛中求益,亦有剛陽之應,而以柔居柔,疑益之未固也,故戒能常永貞固則吉也。王用享于帝,吉如二之虛中而能永貞,用以享上帝,猶當獲吉,況與人接物,其意有不通乎,求益於人有不應乎。祭天,天子之事,故云王用也。
六三
益之用凶事,无咎。有孚中行,告公用圭。
象曰:益用凶事,固有之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六三陰柔,不中不正,不當得益者也。然當益下之時,居下之上,故有益之以凶事者。蓋警戒震動,乃所以益之也。占者如此,然後可以无咎。又戒以有孚中行,而告公用圭也。用圭,所以通信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三居下體之上,在民上者也,乃守令也。居陽應剛,處動之極,居民上而剛決,果於為益者也。果於為益,用之凶事則无咎。凶事謂患難非常之事。三居下之上,在下當承稟於上,安得自任擅為益乎,唯於患難非常之事,則可量宜應卒,奮不顧身庇其民,故无咎也。下專自任,上必忌疾。雖當凶難,以義在可為,然必有其孚誠,而所為合於中道,則誠意通於上,而上信與之矣。專為而无為,上愛民之至誠,固不可也,雖有誠意而所為不合中行,亦不可也。圭者,通信之物。《禮》云:大夫執圭而使所以申信也。凡祭祀朝聘用圭玉,所以通達誠信也。有誠孚而得中道,則能使上信之,是猶告公上用圭玉也,其孚能通達於上矣。在下而有為之道,固當有孚中行。又三陰爻而不中,故發此義。或曰,三乃陰柔,何得反以剛果任事?為義曰:三質雖本陰,然其居陽乃自處以剛也,應剛乃志在乎剛也。居動之極,剛果於行也,以此行益,非剛果而何易,所以所勝為義,故不論其本質也。
六四
中行,告公從,利用為依遷國。
象曰:告公從,以益志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三、四皆不得中,故皆以中行為戒。此言以益下為心,而合於中行,則告公而見從矣。傳曰:「周之東遷,晉、鄭焉依。」蓋古者遷國以益下,必有所依,然後能立。此爻又為遷國之吉占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四當益時,處近君之位,居得其正,以柔巽輔上,而下順應於初剛陽,如是可以益於上也,唯處不得其中,而所應又不中,是不足於中也。故云若行得中道,則可以益於君上,告於上而獲信從矣。以柔巽之體非有剛特之操,故「利用為依遷國」。為依,依附於上也。遷國,順下而動也。上依剛中之君而致其益下,順剛陽之才以行其事,利用如是也。自古國邑民不安,其居則遷,遷國者順下而動也。
九五
有孚惠心,勿問元吉。有孚惠我德。
象曰:有孚惠心,勿問之矣。惠我德,大得志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上有信以惠於下,則下亦有信以惠於上矣。不問而元吉可知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五剛陽中正居尊位,又得六二之中正相應,以行其益,何所不利!以陽實在中,有孚之象也。以九五之德之才之位而中心至誠,在惠益於物,其至善大吉,不問可知,故云勿問元吉。人君居得致之,位操可致之權,茍至誠,益於天下,天下受其大福,其元吉不假言也。有孚惠我德,人君至誠益於天下,天下之人,无不至誠愛戴,以君之德澤為恩惠也。
上九
莫益之,或擊之。立心勿恆,凶。
象曰:莫益之,偏辭也;或擊之,自外來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以陽居益之極,求益不已,故莫益而或擊之。立心勿恒,戒之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上居无位之地,非行益於人者也。以剛處益之極,求益之甚者也,所應者陰,非取善自益者也。利者眾人所同欲也。專欲益己,其害大矣,欲之甚則昏敝而忘義理,求之極則侵奪而致仇怨。故夫子曰:放於利而行多怨。孟子謂:先利則不奪不饜。聖賢之深戒也。九以剛而求益之極,眾人所共惡,故无益之者,而或攻擊之矣。立心勿恆凶,聖人戒,人存心不可專利。云勿恆,如是凶之道也,所當速改也。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
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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