革卦(又稱澤火革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49 卦,上卦為兌、下卦為離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卦辭
革。己日乃孚。元亨利貞。悔亡。
彖曰:革,水火相息,二女同居,其志不相得,曰革。己日乃孚;革而信之。文明以說,大亨以正,革而當,其悔乃亡。天地革而四時成,湯武革命,順乎天而應乎人,革之時大矣哉!
象曰:澤中有火,革。君子以治曆明時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革,變革也。兌澤在上,離火在下,火然則水乾,水決則火滅,中、少二女,合為一卦,而少上、中下,志不相得,故其卦為革也。變革之初,人未之信,故必已日而後信。又,以其內有文明之德,而外有和說之氣,故其占為有所更革,皆大亨而得其正,所革皆當,而所革之悔亡也。一有不正,則所革不信不通,而反有悔矣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革者,變其故也。變其故,則人未能遽信,故必巳日,然後人心信從。元亨利貞,悔亡,弊壞而後革之,革之所以致其通也,故革之而可以大亨;革之而利於正,道則可久而得去故之義;无變動之悔,乃悔亡也。革而无甚益,猶可悔也,況反害乎?古人所以重改作也。
六爻
初九
鞏用黃牛之革。
象曰:鞏用黃牛,不可以有為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鞏,九勇反。雖當革時,居初无應,未可有為,故為此象。鞏,固也。黃,中色。牛,順物。革,所以固物,亦取卦名而義不同也。其占為當堅確固守,而不可以有為。聖人之於變革,其謹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變革,事之大也,必有其時,有其位,有其才,審慮而慎動,而後可以无悔。九,以時則初也,動於事初,則无審慎之意,而有躁易之象;以位則下也,无時无援而動於下,則有僭妄之咎,而无體勢之重;以才則離體而陽也,離性上而剛體健,皆速於動也。其才如此,有為則凶咎至矣,蓋剛不中而體躁,所不足者中與順也,當以中順自固而无妄動則可也。鞏,局束也。革,所以包束。黃,中色。牛,順物。鞏用黃牛之革,謂以中順之道自固,不妄動也。不云吉凶,何也?曰:妄動則有凶咎,以中順自固,則不革而已,安得便有吉凶乎?
六二
己日乃革之。征吉,无咎。
象曰:己日革之,行有嘉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六二,柔順中正,而為文明之主,有應於上,於是可以革矣。然必已日然後革之,則征吉而无咎。戒占者猶未可遽變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以六居二,柔順而得中正,又文明之主,上有剛陽之君,同德相應。中正則无偏蔽,文明則盡事理,應上則得權勢,體順則无違悖。時可矣,位得矣,才足矣,處革之至善者也。然臣道不當為革之先,又必待上下之信,故巳日乃革之也。如二之才德,所居之地,所逢之時,足以革天下之弊,新天下之治,當進而上輔於君,以行其道,則吉而无咎也。不進則失可為之時,為有咎也。以二體柔而處當位,體柔則其進緩,當位則其處固。變革者,事之大,故有此戒。二得中而應剛,未至失於柔也。聖人因其有可戒之疑,而明其義耳,使賢才不失可為之時也。
九三
征凶貞厲。革言三就,有孚。
象曰:革言三就,又何之矣?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過剛不中,居離之極,躁動於革者也,故其占有征凶貞厲之戒。然其時則當革,故至於革言三就,則亦有孚而可革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九三以剛陽為下之上,又居離之上而不得中,躁動於革者也。在下而躁於變革,以是而行,則有凶也。然居下之上,事苟當革,豈可不為也?在乎守貞正而懷危懼,順從公論,則可行之不疑。革言,謂當革之論。就,成也,合也。審察當革之言,至於三而皆合,則可信也。言重慎之至能如是,則必得至當乃有孚也。己可信而眾所信也,如此則可以革矣。在革之時,居下之上,事之當革,若畏懼而不為,則失時為害;唯當慎重之至,不自任其剛明,審稽公論,至於三就而後革之,則无過矣。
九四
悔亡,有孚,改命,吉。
象曰:改命之吉,信志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以陽居陰,故有悔。然卦已過中,水火之際,乃革之時,而剛柔不偏,又革之用也,是以悔亡。然又必有孚,然後革乃可獲吉。明占者有其德而當其時,又必有信,乃悔亡而得吉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九四,革之盛也。陽剛,革之才也。離下體而進上體,革之時也。居水火之際,革之勢也。得近君之位,革之任也。下无係應,革之志也。以九居四,剛柔相際,革之用也。四既具此,可謂當革之時也。事之可悔而後革之,革之而當,其悔乃亡也。革之既當,唯在處之以至誠,故有孚則改命吉。改命,改為也,謂革之也。既事當而弊革,行之以誠,上信而下順,其吉可知。四非中正,而至善,何也?曰:唯其處柔也,故剛而不過,近而不逼,順承中正之君,乃中正之人也。《易》之取義无常也,隨時而已。
九五
大人虎變,未占有孚。
象曰: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虎,大人之象。變,謂希革而毛毨也。在大人則自新新民之極,順天應人之時也。九五,以陽剛中正為革之主,故有此象。占而得此,則有此應。然亦必自其未占之時,人已信其如此,乃足以當之耳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九五以剛陽之才,中正之德,居尊位,大人也。以大人之道,革天下之事,无不當也,无不時也。所過變化,事理炳著,如虎之文采,故云虎變。龍虎,大人之象也。變者,事物之變。曰虎,何也?曰:大人變之,乃大人之變也。以大人中正之道變革之,炳然昭著,不待占決,知其至當而天下必信也。天下蒙大人之革,不待占決,知其至當而信之也。
上六
君子豹變,小人革面。征凶,居貞吉。
象曰:君子豹變,其文蔚也。小人革面,順以從君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革道已成,君子如豹之變,小人亦革面以聽從矣。不可以往,而居正則吉。變革之事,非得已者,不可以過,而上六之才,亦不可以有行也。故占者如之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革之終,革道之成也。君子謂善人,良善則己從革而變,其著見,若豹之彬蔚也。小人,昏愚難遷者,雖未能心化,亦革其面以從上之教令也。龍虎,大人之象,故大人云虎,君子云豹也。人性本善,皆可以變化,然有下愚,雖聖人不能移者。以堯、舜為君,以聖繼聖,百有餘年,天下被化,可謂深且久矣,而有苗、有象,其來格烝乂,蓋亦革面而已。小人既革其外,革道可以為成也。苟更從而深治之,則為已甚,已甚非道也。故至革之終而又征,則凶也,當貞固以自守。革至於極,而不守以貞,則所革隨復變矣。天下之事,始則患乎難革,已革則患乎不能守也,故革之終戒以居貞則吉也。居貞非為六戒乎?曰:為革終言也,莫不在其中矣。人性本善,有不可革者,何也?曰:語其性則皆善也,語其才則有下愚之不移。所謂下愚有二焉:自暴也,自棄也。人苟以善自治,則无不可移者,雖昏愚之至,皆可漸磨而進也。唯自暴者,拒之以不信;自棄者,絕之以不為;雖聖人與居,不能化而入也,仲尼之所謂下愚也。然天下自棄自暴者,非必皆昏愚也,往往強戾而才力有過人者,商辛是也。聖人以其自絕於善,謂之下愚,然考其歸,則誠愚也。既曰下愚,其能革面,何也?曰:心雖絕於善道,其畏威而寡罪,則與人同也。唯其有與人同,所以知其非性之罪也。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
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「本書未注此條」表示該書原本就沒有為這一條作注,並非本站遺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