渙卦(風水渙)第 59 卦 —— 卦辭、六爻爻辭、朱熹與程頤注解

渙卦(又稱風水渙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59 卦,上卦為、下卦為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
第 59 卦 渙(風水渙)
上卦(外卦)巽 · 下卦(內卦)坎

卦辭

渙。亨。王假有廟。利涉大川,利貞。
彖曰:渙,亨。剛來而不窮,柔得位乎外而上同。王假有廟,王乃在中也。利涉大川,乘木有功也。
象曰:風行水上,渙。先王以享於帝,立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渙,呼亂反。假,庚白反。渙,散也。為卦下坎上巽,風行水上,離披解散之象,故為渙。其變則本自《漸》卦,九來居二而得中,六往居三得九之位,而上同於四,故其占可亨。又以祖考之精神既散,故王者當至於廟以聚之。又以巽木坎水,舟楫之象,故利涉大川。其曰「利貞」,則占者之深戒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渙,離散也。人之離散,由乎中。人心離,則散矣。治乎散,亦本於中。能收合人心,則散可聚也。故卦之義,皆主於中。利貞,合渙散之道,在乎正固也。

六爻

初六

用拯馬壯,吉。
象曰:初六之吉,順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居卦之初,渙之始也。始渙而拯之,為力既易,又有壯馬,其吉可知。初六非有濟渙之才,但能順乎九二,故其象占如此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六居卦之初,渙之始也。始渙而拯之,又得馬壯,所以吉也。六爻獨初,不云渙者。離散之勢,辨之宜早,方始而拯之,則不至於渙也,為教深矣。馬,人之所託也。託於壯馬,故能拯渙。馬,謂二也。二有剛中之才。初陰柔順,兩皆无應,无應則親比相求,初之柔順而託於剛中之才,以拯其渙。如得壯馬,以致遠,必有濟矣。故吉也。渙,拯於始,為力則易,時之順也。

九二

渙奔其机,悔亡。
象曰:渙奔其机,得願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机,音几。九而居二,宜有悔也,然當渙之時,來而不窮,能亡其悔者也,故其象占如此。蓋九奔而二机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諸爻皆云渙,謂渙之時也。在渙離之時,而處險中,其有悔可知,若能奔就所安,則得悔亡也。机者,俯憑以為安者也。俯,就下也。奔急,往也。二與初雖非正應,而當渙離之時,兩皆无與,以陰陽相比相求,則相賴者也。故二目初為机,初謂二為馬,二急就於初以為安,則能亡其悔矣。初雖坎體,而不在險中也。或疑初之柔微,何足賴?蓋渙之時,合力為勝。先儒皆以五為机,非也。方渙離之時,二陽豈能同也。若能同,則成濟。渙之功當大,豈止悔亡而已。机,謂俯就也。

六三

渙其躬,无悔。
象曰:渙其躬,志在外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陰柔而不中正,有私於己之象也。然居得陽位,志在濟時,能散其私以得无悔,故其占如此。大率此上四爻,皆因渙以濟渙者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三在渙之時獨有應與,无渙散之悔也。然以陰柔之質,不中正之才,上居无位之地,豈能拯時之渙而及人也?止於其身,可以无悔而已。上加渙字,在渙之時,躬无渙之悔也。

六四

渙其群,元吉。渙有丘,匪夷所思。
象曰:渙其群,元吉,光大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居陰得正,上承九五,當濟渙之任者也。下无應與,為能散其朋黨之象。占者如是,則大善而吉。又言能散其小群以成大群,使所散者聚而若丘,則非常人思慮之所及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渙四五二爻義相須,故通言之,彖故曰:上同也。四巽順而居大臣之位,五剛中而正居君位,君臣合力,剛柔相濟,以拯天下之渙者也。方渙散之時,用剛則不能使其懷附,用柔則不足為之依歸。四以巽順之正道,輔剛中正之君,君臣同功,所以能濟渙也。天下渙散,而能使之群聚,可謂大善之吉也。渙有丘,匪夷所思,贊美之辭也。丘,聚之大也。方渙散,而能致其大聚,其功甚大,其事甚難,其用至妙。夷,平常也。非平常之見所能思及也,非大賢智,孰能如是。

九五

渙汗,其大號渙,王居,无咎。
象曰:王居无咎,正位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陽剛中正,以居尊位。當渙之時,能散其號令,與其居積,則可以濟渙而无咎矣,故其象占如此。九五巽體,有號令之象。汗,謂如汗之出而不反也。渙王居,如陸贄所謂「散小儲而成大儲」之意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五與四,君臣合德,以剛中正。巽順之道,治渙得其道矣。唯在浹洽*於人心,則順從也。當使號令,洽於人心。如人身之汗,浹於四體,則信服而從矣。如是,則可以濟天下之渙,居王位為稱,而无咎。大號,大政令也,謂新民之大命,救渙之大政。再云渙者,上謂渙之時,下謂處渙如是則无咎也。在四已言元吉,五唯言稱其位也。渙之四五通言者。渙以離散為害,拯之使合也。非君臣同功合力,其能濟乎?爻義相須,時之宜也。

上九

渙其血,去逖出,无咎。
象曰:渙其血,遠害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去,起呂反。上九以陽居渙極,能出乎渙,故其象占如此。血,謂傷害。逖,當作「惕」,與《小畜》六四同。言渙其血則去,渙其惕則出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渙之諸爻皆无繫應,亦渙離之相,惟上應於三,三居險限之極。上若下從於彼,則不能出於渙也。險,有傷害畏懼之象。故云血惕。然九以陽剛處渙之外,有出渙之象,又居巽之極,為能巽順於事理,故云:若能使其血去,其惕出,則无咎也。其者所有也。渙之時,以能合為功,獨九居渙之極,有繫而臨險,故以能出渙遠為善也。
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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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 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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