否卦(又稱天地否)是《易經》六十四卦的第 12 卦,上卦為乾、下卦為坤。 本頁列出這一卦的卦辭、彖傳、大象傳與六爻爻辭全文,每一爻並附上 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的注解原文。
卦辭
否。否之匪人。不利君子貞。大往小來。
彖曰:否之匪人,不利君子貞,大往小來。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,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也。內陰而外陽,內柔而外剛,內小人而外君子,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也。
象曰:天地不交,否。君子以儉德辟難,不可榮以祿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否,備鄙反。否,閉塞也,七月之卦也。正與泰反,故曰匪人,謂非人道也。其占不利於君子之正道。蓋乾往居外,坤來居內,又自漸卦而來,則九往居四,六來居三也。或疑「之匪人」三字衍文,由比六三而誤也。《傳》不特解,其義亦可見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夫上下交通,剛柔和合,君子之道也。否則反是,故不利君子貞。君子正道,否塞不行也。大往小來,陽往而陰來也。小人道長,君子道消之象,故為否也。
六爻
初六
拔茅,茹以其彙,貞吉,亨。
象曰:拔茅貞吉,志在君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三陰在下,當否之時,小人連類而進之象,而初之惡則未形也,故戒其貞則吉而亨。蓋能如是,則變而為君子矣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泰與否皆取茅為象者,以羣陽羣陰同在下,有牽連之象也。泰之時,則以同征為吉。否之時,則以同貞為亨。始以內小人外君子為否之義,復以初六否而在下為君子之道。易隨時取義,變動无常。否之時,在下者君子也。否之三陰,上皆有應。在否隔之時,隔絕不相通,故无應義。初六能與其類,貞固其節,則處否之吉,而其道之亨也。當否而能進者,小人也,君子則伸道免禍而已。君子進退,未嘗不與其類同也。
六二
包承。小人吉,大人否,亨。
象曰:大人否,亨,不亂群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陰柔而中正,小人而能包容承順乎君子之象,小人之吉道也。故占者小人如是則吉,大人則當安守其否而後道亨。蓋不可以彼包承於我,而自失其守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六二其質則陰柔,其居則中正。以陰柔小人而言,則方否於下,志所包畜者,在承順乎上,以求濟其否,為身之利,小人之吉也。大人當否,則以道自處,豈肯枉已屈道,承順於上?唯自守其否而已。身之否,乃其道之亨也。或曰:上下不交,何所承乎?曰:正則否矣,小人順上之心,未嘗无也。
六三
包羞。
象曰:包羞,位不當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本書未注此條。
九四
有命无咎,疇離祉。
象曰:有命无咎,志行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否過中矣,將濟之時也。九四,以陽居陰,不極其剛,故其占為有命无咎,而疇類三陽,皆獲其福也。命,謂天命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四以陽剛健體,居近君之位,是以濟否之才,而得高位者也。足以輔上濟否,然當君道方否之時,處逼近之地,所惡在居功取忌而已。若能使動必出於君命,威柄一歸於上,則无咎,而其志行矣。能使事皆出於君命,則可以濟時之否,其疇類皆附離其福祉。離,麗也。君子道行,則與其類同進,以濟天下之否,疇離祉也。小人之進,亦以其類同也。
九五
休否,大人吉。其亡其亡,繫於苞桑。
象曰:大人之吉,位正當也。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苞,與包同。古《易》作「包」。陽剛中正以居尊位,能休時之否,大人之事也。故此爻之占,大人遇之則吉。然又當戒懼如《繫辭傳》所云也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五以陽剛中正之德居尊位,故能休息天下之否,大人之吉也。大人當位,能以其道休息天下之否,以馴致於泰。猶未離於否也,故有其亡之戒。否既休息,漸將反泰,不可便為安肆,當深慮遠戒,常虞否之復來,曰其亡矣。其亡矣,其繫于苞桑,謂為安固之道,如維繫于苞桑也。桑之為物,其根深固。苞,謂叢生者,其固尤甚。聖人之戒深矣。漢王允、唐李德裕不知此戒,所以致禍敗也。繫辭曰:危者安其位者也,亡者保其存者也,亂者有其治者也,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,存而不忘亡,治而不忘亂,是以身安而國家可保也。
上九
傾否,先否後喜。
象曰:否終則傾,何可長也?
朱熹《周易本義》 以陽剛居否極,能傾時之否者也。其占為先否後喜。
程頤《易程傳》 上九,否之終也,物理極而必反,故泰極則否,否極則泰。上九否既極矣,故否道傾覆而變也。先極否也,後傾喜也。否傾則泰矣,後喜也。
這一卦與其他卦的關係
某一爻變之後成為哪一卦
經文採本站校勘本(公版古籍)。
注解引自朱熹《周易本義》與程頤《易程傳》,皆為宋代公版著作;
刻本異體字已正規化為通行字(只改字形,不改內容)。
「本書未注此條」表示該書原本就沒有為這一條作注,並非本站遺漏。
